種子貿易

國際種子貿易

香港用於播種的種子的出口和進口分別有值約4.34億港元的2,401噸及值約3.88億港元的2,822噸。對於國際種子貿易,適當的監管框架能協調種子標準和貿易法規,促進市場競爭,降低貿易壁壘,從而為農民提供優質種子。各個國際組織、公約和條約有助規範從獲取到交付優質種子的貿易,包括:

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:致力於37個參與國中推廣使用一致性高質量的認證農作物種子。它制定的種子方案定義了八種栽培植物物種,包括200多種農業和蔬菜物種。

國際種子檢查協會:旨在釐訂和發布種子檢測領域的標準程序。來自全球83個國家/經濟體的成員共同努力,實現「統一全球種子質量評估 」的願景。 它認可的225個實驗室有權簽發檢驗證書。中國亦依據它的方法制定了國家標準如《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》。

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:在76個國家/組織成員中提供和推動有效的植物品種保護體系,亦出版了國際公約。

國際種子聯盟:使命是為種子的全球流動創造最佳環境,並促進種子的植物育種和創新。它為種子公司設定了清晰一致的貿易規則。香港種子貿易協會也是其會員之一。

糧食及農業組織:協助成員國製定種子政策和法規,其《國際植物保護公約》旨在保護世界植物資源免受蟲害,並促進安全貿易,有多於180個國家簽署。

更多資訊,請閱讀《OECD種子計劃:影響種子貿易的國際法規綜述》
https://www.oecd.org/agriculture/seeds/documents/international-regulatory-aspects-seed-trade.pdf
及ISF種子統計
https://www.worldseed.org/resources/seed-statistics/